
朗读
百委〔2018〕80号
各村(居)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队伍建设,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现就村级组织干部坐班值班等有关纪律重申和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坐班值班
各村要按照“每周一、三、四、五,村书记、村主任、村监督委主任必须在岗,每周二全体两委班子必须在岗,周六、周日安排其他两委干部值班”的要求制定《坐班值班安排表》,粘贴醒目位置。村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坐班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守。做到“上午下午坐班有签到、离岗去向和群众办事有登记”,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守。各村党建助理员要协助各村做好坐班值班工作,每周坐班5天以上,并参照村干部坐班值班在《坐班值班记录本》上做好签到。各驻村干部要根据《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关于真爱严管驻村干部的实施办法》(泰组〔2017〕177号)文件要求,每月至少进村入户10天以上。
二、进一步严肃请销假纪律
各村要严格执行村干部请销假制度,遵守相关会议纪律。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党建助理员请假的,需提前书面或者“钉钉”申请报批,请假1-2天由驻村干部审批,3-6天由驻村干部审核后提交联村班子审批,请假7天以上由驻村干部、联村领导审核后提交镇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单要粘贴在《坐班值班记录本》上备查(“钉钉”审批的,由党建助理员打印)。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党建助理员不得同时请假,要确保村委会有人坐班值班,群众办事有人接待;其他村干部请假的,需经村书记批准。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被通知参会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提前向镇党政办履行书面或者“钉钉”审批手续。
三、进一步延伸“钉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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