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百政〔2018〕85号
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各单位:
根据《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泰顺县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监管〔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18年百丈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百丈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百丈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泰顺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泰顺县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监管〔2018〕1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行业分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职业卫生违法行为,有效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
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具体工作。
(一)重点内容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6、未依法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 7、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8、其他严重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三、活动计划
(一)自查自改阶段(4月中旬-6月)
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的工作场所加强设计改造,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资金投入,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监察执法阶段(7-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