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林〔2018〕95号
吴羽芬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卢梨村等四个行政村与筱村镇东洋村林地纠纷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自收到您们代表团的提案后,为了尽快使议案得到解决,我局多次进行专门研究,再次对多年建议中的内容进行解读,指派专人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6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与人大代表吴羽芬及卢梨村干部在卢梨村会议室面商,将了解的情况向你们村干部及县人大代表吴羽芬出说明及沟通。
我局工作人员在2016年已查阅资料了解到,路头湾、马鬃岗这片山场(又叫东山仔),东至大路(卢梨—筱村)南至蜂桶坑尾、西至横路、北至马鬃岗(又叫皮山)的山场在1966年就已经发生争议。时任县长刘维宗、随后的董沛书记、林业三定时的县长施巨经均亲临现场进行调处。1983年,施巨经县长挂帅,带领公、检、法、林业及两区、乡领导干部深入现场地块勘查,连续日夜持续在村里召开动员会,召集利益各方分场讨论会、组织相关部门、区公所、乡镇脱产干部讨论会,协调会议长达半月之久。县长还提出具体划定界线,因相关利益方各执己见、纠结于各方提供的证据合法性,违背互谅互解的精神,导致协调无果。夏家山斧头湾、牛尧塘、若竹湾片、张宅村塔头自然村塔头(杨柳湾、长岗)片山场纠纷于1973年始发、且发生群众性暴力冲突事件,1979年再次发生毁林事件,当年成立公、检、法、林业六人专门调查组,建立调查案卷并提出处理意见,不知何因被搁置在案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