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安监管〔2018〕23号
各乡镇安监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明查暗访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函〔2018〕107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继续深入排查摸底。各乡镇安监所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排查不彻底、执法不严等问题,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见附件 1)所列的涉及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要结合辖区企业现状,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底数排摸、条件确认上下功夫、出实招,切实摸准情况、分类建档,健全完善监管台账,并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和清单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