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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分类办﹝20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控工作的通知》(浙分类办〔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有效做好全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