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政办〔2019〕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整治办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涉及有关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网站备案和电信业务许可等事项的指导意见》(浙整治办〔2018〕9号)规定及市政府对《关于“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两类机构注册登记的请示》的批示意见(市政府抄告单〔2019〕159号),为进一步深化网贷风险应对和“三严两强化”工作要求, 严把互联网金融入口关, 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 妥善解决当前企业涉及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经研究,决定建立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准入联审制度,采取在县府办会审的形式,对入驻的投资基金类企业建立联合会审。现将会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