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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顺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实施主体申请、乡镇审核,经研究,拟终止罗阳镇苏北村蓝道奎户猕猴桃种植项目,涉及项目补助资金1万元,终止项目补助资金按原渠道收回,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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