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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发改检(2008)6号
各房地产公司: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做好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工作。
二ΟΟ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