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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小客运车辆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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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全市农村小客运车辆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虞市公安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日

 

 

全市农村小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农村客运经营秩序,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小客运车辆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小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促使农村小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以及站外组客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特别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的整治。针对我市小客运车辆的分布特点,应重点加强百悬线、百红线、边沥线等道路和各乡镇集镇区域的整治,根据辖区实际和农村小客运车辆易发生违法行为的季节性特点,及时调整勤务时间,加强现场巡逻监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交警大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利用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抓紧对辖区低速载货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帐。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营运、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和“黑车”运行、站外组客等情况,发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一律进行报废。对摸底排查工作,各派出所要予以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交通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的管理,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措施。

    (二)依法从严查处。交警大队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分析研判,科学安排勤务。要严查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要经常性地会同公路路政、运管稽征、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警务室”和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作用,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紧紧依靠当地乡镇党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同时,要加强对危险路段及三级以下(含)山区公路(重点途经的山区、库区公路及通村公路)的客运安全通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止营运客车通行的监管。

    (三)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大队要积极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始终,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要紧紧抓住农村集市、庙会活动等时机,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并利用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反面教育,促使群众不违法载人,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二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要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宣传,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继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车下乡走村活动,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上播放(刊登)密度等方式,加强日常性的宣传教育,造浓集中整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农村小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荣为组长,市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朱浩亮为副组长,交警大队其余大队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小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在交警大队设立办公室。交警大队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市局监审室要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大队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每月定期通报农村小客运车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管理合力。要切实加强与交通、工商、安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切实做好农村小客运车辆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同时要依托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委的力量,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不断打牢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推广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交警大队要落实专人在每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和上级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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