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 电〔2008〕34号
局有关部门、供电营业所: |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8日和6月14日至16日举行。为做好今年高、中考期间的保供电工作,确保高考和中考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供电营业所要主动与考点负责人联系,并取得对方后勤(电气)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告知本所的抢修电话及工作联系人。
2、6月3日前,各供电营业所要对所辖考点的供电设备、计量装置、配变及10千伏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特巡,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要督促各考点单位,对自行管理的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在考前消除设备隐患。对有自备电源的考点,要对自备电源进行一次检查和试发,以备不测。
4、在考试期间,各供电营业所要指定专人值班,准备好必需的抢修物资,保持通讯畅通,各类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不得脱岗。高考期间各所要安排人员现场值班,中考期间要安排抢修人员对各考点进行轮流巡查,确保一旦考点发生故障时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5、在高、中考期间,一律不安排相关设备与线路的检修。
6、调度要根据保供的线路,对当值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做到精心安排,科学调度,并及时做好与上级调度的衔接与沟通。
7、各供电营业所必须在6月3日前将检查情况,考试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及对方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用OA报局办袁斌处。
附:各考点及10千伏供电线路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
附件下载:高考、中考考点及10千伏供电线路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