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不进入新村班子的
原村干部政策处理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实施工作,确保不进入新村班子的原村干部愉快地从原岗位上退下来,根据镇驿委(2006)30号文件精神,对不进入新村班子的原村干部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对不进入新村班子的原村三委会委员从2006年6月起至下一次换届前每年享受原基本工资的25%(最低限额为100元/年)。
二、对不进入新村班子的原村文书、结报员、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治保调解主任、民兵连长等原村实职干部由新村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按干部任职连续年限,原则上给予一年一个月的原基本工资补贴(以2005年为准)。
三、身兼多职的原村干部,按照“就高享受”的原则处置,不得重复享受。
四、工作时间计算至2006年5月31日止。
五、上述经济政策于2006年12月底前由新村予以兑现。
六、对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支持、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原村干部,镇政府与新村有权视情况扣押或取消本政策中的有关经济待遇。
七、此政策只适用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不进入新村班子的原村干部。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报:市行政村规模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