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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建立“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宣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镇卫生院的主要任务:

1、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援队,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汇总事故情况,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政府下设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镇中心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单位及卫生院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镇事故所在地村、居委(单位)负责,事故所在村、居委(单位)行政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靠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镇政府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统一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上报。

六、其它事项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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