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卫[2008]143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产科接生方面显得尤为突出,我局曾于2002年、2004年两次对全市产科接生点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但从目前情况看,一些乡镇卫生院的产科接生点已经再次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确保孕产科生命安全,在各医疗单位申报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医疗条件、业务水平、地域等情况,经局研究决定,下列医疗单位为我市产科接生定点医疗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望定点的接生单位要加强产科质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努力减少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未列入定点的接生单位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停止接生业务,及时调整产科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上,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展接生诊疗项目将按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
附:上虞市产科接生定点医疗单位名单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
上虞市产科接生定点医疗单位名单
上虞市人民医院
上虞市妇幼保健院
上虞市中医院
上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上虞市丰惠中心卫生院
上虞市东关中心卫生院
上虞市小越中心卫生院
上虞市章镇中心卫生院
上虞市下管中心卫生院
上虞市道墟镇卫生院
上虞市岭南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