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虞卫[2007]100号附.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