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使用苯甲醇作为青霉素注射溶媒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必须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虞卫[2005]28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