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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单位:
现将浙卫办妇社[2006]1号《关于助产士能否从事“人流、上取环”手术的批复》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虞卫[2006]63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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