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居委)、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巩固我镇生态创建成果,根据虞政办发[2012]30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三沿五区”裸露坟墓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区域
全镇“三沿五区”(指国道、上三线、县和乡镇公路沿线,曹娥江沿线,风景区、开发区、耕种区、住宅区、保护区)视线范围内裸露坟墓。
重点整治上三线宋马村立浦山、104国道笕桥村复船山、章丰公路灵运村姜山东南侧4个山头、章丰线灵运村横山、泰山村宝殿寺山、新南村宝殿寺山等重要路段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坟墓。其他“三沿五区”的裸露坟墓,由所在村督促坟主进行绿化整治工作。
二、治理方式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辖区内“三沿五区”裸露坟墓的治理工作。治理以恢复山体生态为目标,采取平毁复绿、绿化覆盖等形式进行。
1、“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裸露坟墓,确认为违规新建坟墓的,一律予以平毁并复绿治理。
2、“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老坟采取泥土覆盖并种植绿化形式治理。
3、对较远视线范围内的裸露坟墓可采取绿化遮掩形式治理。
裸露坟墓绿化采用坟墓周边种植现成常绿阔叶树木(如柏树、楠树)等,正面植株间距不大于0.8米,侧面植株间距不大于1.5米,即正面和两侧各种植楠树5株,计每穴15株。
三、治理步骤
1、根据市管理部门治理工作要求,于2012年11月30日前重点整治的5个行政村签订治理工作协议书,落实工作责任。
2、相关责任单位对治理范围内的裸露坟墓于2012年12月15日前治理完毕,同时落实养护责任,确保种植树木的成活率和绿化覆盖的实效性,成活率达到85%。
3、做好验收和管理工作,镇整治验收小组于2012年12月17日前完成初验,于2012年12月18日向市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要求验收的报告,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整治和绿化标准验收工作,要求密度不低于标准,2013年4月成活率验收达85%。被查实为违规新建的坟墓,将予以强制平毁。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三沿五区”裸露坟墓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列入年终对村的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考核。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所属地段“三沿五区”视野范围内的裸露坟墓绿化整治和乱建坟墓平毁工作,明确村为主体责任,主动督促坟主自行绿化覆盖,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整体整治,力争三年内实现全镇境内“三沿五区”基本消灭裸露坟墓的目标。
3、巩固成果、加强管理。三年内各行政村生态公墓提档升级工作要完成,并落实一名公墓管理员,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坚决制止乱建坟墓,做到查实一处,平毁一处,切实规范殡葬秩序,着力优化生态环境。
章镇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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