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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防溺水警示教育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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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政[2013]66号

 

 

关于做好2013年防溺水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村(社区):

天气转暖,暑假来临,学生意外溺水事件进入易发、高发期,为积极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联动的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24号)、《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团浙联〔2013〕31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各村(社区)配合学校、家庭做好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在本辖区人流集中区域开展“预防溺水,珍爱生命”的主题宣传教育,以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提醒孩子牢记“七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要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一要对本辖区内的河段、水塘、水井及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的水潭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要设置警示标志,对特别危险的地方要加装防护,确保辖区内无儿童溺水安全隐患。

二要对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低年龄段学生、无成年人监护的孩子等重点人群,做好重点告知,增强工作针对性。

三、建立联系人制度

各村(社区)要指定一位村干部作为防溺水工作的联络人(或由“春泥计划”负责人兼任),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以及与学校、家庭的联系工作。

各村(社区)请在7月10日前将《防溺水工作联络人登记表》报镇社会事务办。

附件:《防溺水工作联络人登记表》

 

 

道墟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防溺水工作联络人登记表

 

所在村(社区)

 

联络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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