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上虞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虞政办发〔2013〕2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2013年度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12 

 

 

 

2013年度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

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改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增强城市道路交通功能,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确保五年内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6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职责划分,考核对象分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监察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交通集团、城管执法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建管局、商务局、卫生局、文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高铁新城管委会、团市委、残联、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法制办等单位。

二、考核原则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突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主要综合指标,遵循合理确定、科学评价和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绍兴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市政府印发的《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具体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相关事项,主要分三块:

(一)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10分)

各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联系人落实,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得2分;未按要求落实,每项扣0.5分。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得2分;未按要求制定实施工作计划,不得分(责任单位不作要求)。

及时做好计划总结和工作动态报送,得2分;要求各单位根据《2013年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未按规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任务的,扣1分,未按规定完成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25分,扣分上限2分。

台帐资料齐全,得2分;未达到要求,扣0.5-2分。

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得2分;未达到要求,扣0.5-2分。

(二)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情况(80分)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监察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交通集团、城管执法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等牵头单位:

根据《2013年度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书》(详见附件2)中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评分标准考评计算得分。

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建管局、商务局、卫生局、文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高铁新城管委会、团市委、残联、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法制办等责任单位:

完成相对应该配合工作任务的,得80分;未按规定开展工作或在配合工作中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酌情扣分,扣完80分为止

(三)日常督查情况(10分)

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考核督查工作小组将根据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明确事项以及市领导指示精神,定期组织工作督查。阶段性工作推进滞后以及推诿扯皮,被通报批评的,每通报1次,扣2分(被绍兴市及以上部门通报的,加倍扣分),扣分上限10分。同时,在年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分。

四、考核程序

(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于当年12月底前将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材料送市治堵办。

(二)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领导小组将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

(三)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并作为参考单位年终全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评先评优的依据。

六、考核奖惩

(一)市治堵办在整治工作办公室经费中安排奖励经费。根据考核情况,年终综合评选出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先进集体和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按照《中共上虞市委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3年度市级先进评比项目的通知》(市委〔201326号)规定的不高于机关干部年度个人综合奖额度进行奖励。

(二)对未按期完成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年度目标任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3年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考核计分一览表

2.2013年上虞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书(牵头单位)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69号附.doc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885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