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虞安监[2013]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要求,分阶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
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虞安监〔2013〕32号
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3]5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要求,分阶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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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浙安监管综〔2013〕59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局制订了《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打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三大硬仗”,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完善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摸清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措施,提高隐患治理成效,做到一般隐患整改率在98%以上,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改或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三、专项行动对象及重点内容
专项行动的对象为全省范围内各类机械制造企业(含船舶修造企业)。
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危险部位未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外来包工队伍未进行有效监管的。
3.未制订或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无人员监护,以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导致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
4.涉及金属可燃粉尘的企业或加工场的建筑结构不符合要求、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欠缺或无效、未制定落实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配置到位、电气电路不符合要求、培训教育和应急措施未落实、安全检查工作未到位的。
5.高处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的。
6.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人员在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导致的触电事故的。
7.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前)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同时要迅速动员部署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整改阶段(5月中旬-10月中旬)
各机械制造企业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照《2013年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行动检查表》(附后)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于
(三)督促整改抽查阶段(10月)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排查摸底及相关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所排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上旬)
各地要对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专项行动工作。机械制造领域是《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六大重点领域之一,其事故死亡人数在工矿商贸行业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并抓出成效。对涉及粉尘作业或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2012年未检查的,今年要全覆盖。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机械制造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地可通过加强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且存在较多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推动本地区安全生产标准的创建工作。
(三)加强督查,狠抓所排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专项行动的目的在于消除或减少事故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隐患。各地要对企业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熟知防止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有关知识,提高事故防范及应变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附件:1. 2013年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行动检查表
2. 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打非治违)行动情况汇总表( 市)
附件1
2013年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行动检查表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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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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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法性 |
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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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
⑴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超过5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 ⑶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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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和履行 |
⑴企业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⑵企业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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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签订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⑴有文本,签订范围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 ⑵定期对责任书中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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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 |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例会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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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工伤事故的处理 |
⑴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⑵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并建立事故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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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
⑴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与制度规定的相一致; ⑵从业人员正确穿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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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
⑴制定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应急救援预案; ⑵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⑶每年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习、更新,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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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检查 |
⑴有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表; ⑵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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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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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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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产生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或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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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种作业人员 |
⑴人员档案完整; ⑵持证上岗率100%,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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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
⑴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记录; ⑵教育培训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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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
⑴有新员工、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承包商、外来参观人员、实习生)等培训和安全教育档案; ⑵上述人员教育培训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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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设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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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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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种设备 |
⑴应有特种设备台帐、档案资料齐全; ⑵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定期检测合格,并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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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护罩、盖、栏 |
⑴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运输机械、砂轮机等在役设备的传动外露部分应设置完备可靠的防护罩、盖、栏; ⑵危险性较大设备,如:冲床等需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并取得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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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限位装置 |
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起重机械等在役设备的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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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锁、紧停装置 |
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等在役设备的联锁、紧停装置应灵敏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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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紧固部件 |
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砂轮机、木工机械、起重机械等作业时,需要夹紧或锁紧部位的紧固部件应坚实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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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上的电气安全要求 |
⑴设备上设置连接可靠的PE线。 ⑵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 ⑶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设施应具有良好的隔热、降温、通风措施,并有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 ⑷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施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消防器材齐全,通道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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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气设备设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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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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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变配电间 |
⑴与其它建筑物间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⑵与爆炸危险场所、有腐蚀性场所有足够的间距; ⑶室内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⑷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⑸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小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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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类检测要求 |
⑴各种安全用具应定期检测合格。 ⑵变压器油要有定期油质测试报告。 ⑶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测试防雷接地电阻,并有检测报告。 ⑷各类移动电气装置上下半年各测试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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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压电气线路 |
⑴绝缘、屏护良好,按要求敷设。 ⑵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⑶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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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时线管理 |
⑴有临时线管理制度; ⑵临时线审批手续齐全,不超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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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类插座 |
各类插座电源侧配匹相应的漏电保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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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业环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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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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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置定位 |
⑴厂区、车间、仓库有定置图,定置图与现场相符; ⑵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⑶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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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 |
⑴消防器材配备数量足够,正确,拿取方便; ⑵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并有日常维护记录; ⑶消防标志醒目; ⑷员工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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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照明 |
⑴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标准; ⑵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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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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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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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尘作业安全 |
涉及可燃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对照“安委办〔2012〕38号文中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进行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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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对照“安监总管四〔2012〕93号文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进行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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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2
2013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行动情况汇总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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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对象 |
总体情况 |
基础管理 |
教育培训 |
机械设备 |
电气设备 |
作业环境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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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粉尘作业 |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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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械 制 造 企 业 |
企业总数: (其中:涉及粉尘作业企业数: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数: ) |
隐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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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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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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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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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规上企业数: |
隐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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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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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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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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