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府办[2013]73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和周边范围内一些火灾事故、老旧房倒塌事故、市政设施管理缺陷和小作坊违规使用燃气引发事故等教训,切实贯彻《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62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深化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工程、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高危作业、重点环节、重要装置等的安全检查。
三、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
道路交通领域: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死亡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事业单位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矿山领域:重点检查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严厉查处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消防领域:结合“除隐患、保安全”冬春消防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校、卫生院、市场、浴室、饭店、网吧、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
特种设备领域:认真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以及无证使用、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12日至4月19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
在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辖)企事业单位和上述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4月25日至4月28日)
由镇领导带队,会同有关部门,分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工矿商贸及危化品组
牵头领导:孙建灿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梁湖警务室
工作职责:负责工业商贸企业、矿山渡口、危化品使用、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第二组:文教卫生和宗教娱乐场所组
牵头领导:吴介月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梁湖警务室
工作职责: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园)舍安全、消防安全和校(园)接送车辆的安全;负责村镇卫生院、卫生诊所及食品药品、餐饮业职工职业病防治等安全;同时负责全镇宗教庙宇、网吧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安全。
第三组: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组
牵头领导:罗国泉
责任单位:政法综治办、梁湖警务室
工作职责:政法办负责全镇居住出租房、“三合一”等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及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第四组:农林渔牧组
牵头领导:孙伟琴
责任单位:农技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农机车辆、山林消防、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包工程、河道、水库、堤塘、地质灾害等安全。
第五组:建筑工程及道路交通组
牵头领导:朱树明
责任单位:建设发展办
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工地、地上建筑物、住宅房屋及道路交通桥梁的安全。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
2、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4、认真总结,畅通信息。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填报《梁湖镇节前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形成检查总结报告。并把汇总表于4月29日前上报镇安监所,联系电话:82439132,传真:82435922。
附件:梁湖镇各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