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卫生应急工作,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2〕379号)和《上虞市关于做好绍兴市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虞创强办〔20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我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结合创建“省卫生强市”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提升我镇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示范乡镇为载体,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快速有效应对能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工作格局,全面落实上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应急市部分工作任务,力争2013年底达到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建设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1、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目标、重点、措施。
2、成立长塘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我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3、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拟定《长塘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任务分解表》,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11月底)
1、各行政村及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明确人员职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2、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创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整合各类台帐资料。
3、迎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
1、11月底前,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总结报告,收集、整理创建工作台帐资料,上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迎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省考评组的检查验收。
3、根据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省考评组的考核反馈情况,做好有关工作的整改落实,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卫生应急示范乡镇是加快镇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抓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注重统筹协调,点面结合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配合落实。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有关单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与业务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长塘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工作任务分解表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长塘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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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考评办法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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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组 织体系 (15分) |
1.1镇政府将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到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有明确的部门兼管卫生应急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卫生应急工作有目标,有具体的举措。 |
查阅文件资料 |
5 |
镇应急体系未涉及卫生应急不得分;未落实部门负责卫生应急扣3分;无具体的工作举措扣2分。 |
政法办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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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有应急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职责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查阅文件资料 |
5 |
未建立领导小组不得分;无责任科室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扣3分;责任科室未开展工作、未发挥应有作用扣2分。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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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组建应急小分队,设1名队长,至少有3名队员。 |
查阅文件资料 |
5 |
未组建不得分,人数不合要求每少1人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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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和 预案体系 (15分) |
2.1镇制定下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查阅文件资料 |
3 |
未制定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扣2分。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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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及重点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专项预案。 |
查阅文件资料 |
8 |
未制订总体预案不得分;专项预案每少一类扣2分;另根据预案可操作性酌情评分。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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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必须有应急值守、信息报告、人员培训等制度。 |
查阅文件资料 |
4 |
每少一类制度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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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准备 (15分) |
3.1每年根据需要安排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和临时经费。 |
查阅经费安排的文件、报表等。 |
4 |
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的扣2分,未能根据需要及时拨付临时经费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
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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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考评办法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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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准备 (15分) |
3.2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一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培训;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一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 |
查阅相关台帐,对应急队员进行现场测试。 |
4 |
未组织培训不得分;小分队成员未完成相关培训每人扣1分;应急队员测试成绩不合格扣2分;台帐资料不全扣1分。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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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卫生应急小分队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或自行演练至少1次;自行组织的演练要求有演练计划、方案及过程性资料。 |
查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及照片等台帐资料。 |
7 |
未参与或自行组织演练不得分;自行组织演练但台帐资料不全扣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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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急处置(15分) |
4.1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信息报告流程清晰明确,报告及时率达100%。 |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文件、资料以及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证明。 |
3 |
报告流程不规范的扣1分,报告及时率未达100%的不得分。 |
卫生院 社会事务办 党政办 政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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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按要求规范做好传染病散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规范处置指数≥0.8。 |
查阅疫情调查处置的档案资料。 |
5 |
散发疫情处置不规范的扣2分;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不规范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5分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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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真做好或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学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动态信息。 |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案卷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 |
5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起扣4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5分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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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对每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科学评估,每年对全年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报告和年度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
2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进行评估的每起扣1分,对卫生应急工作不进行总结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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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卫生 监测 (15分) |
5.1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按上级要求有效开展各项传染病监测工作。 |
查阅开展预检分诊的相关文件及流程、台帐资料,以及现场考察。 |
3 |
未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扣1分,未按要求设置发热、肠道门诊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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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考评办法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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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卫生 监测 (15分) |
5.2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且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建立完善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
查阅信息报告记录、数据分析等资料以及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证明,现场查看传染病报告工作情况。 |
4 |
未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的不得分;设施设备不在正常运行状态的扣2分,未建立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的扣1分,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未达标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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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辖区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建立晨检、因病缺课监测登记制度并执行良好。 |
查阅制度文件和工作记录,现场抽查学校、托幼机构各1所。 |
3 |
未建立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各扣1分,执行不规范的各扣1分。 |
中小学校 幼儿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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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利用《绍兴市公共卫生辅助决策与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学校症状监测。 |
由市疾控中心提供网络报告情况;现场查看1所学校,检查学校数据的收集与上报情况。 |
5 |
未使用《绍兴市公共卫生辅助决策与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学校症状监测,不得分;辖区内每1所学校未开展症状监测扣1分,扣完为止。 |
中小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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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10分) |
6.1承担卫生应急的科室硬件配置齐全。 |
现场察看 |
5 |
配置不全酌情扣分。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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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应急小分队的应急装备符合要求。 |
现场察看 |
5 |
未配备不得分;配置不全酌情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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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有条件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置应急准备室。 |
现场察看 |
加分项 |
配置应急专用准备室加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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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按物资储备目录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
现场察看 |
加分项 |
设立物资储备仓库加1分;结合实际合理储备物资加2分;物资调用有序、台帐齐全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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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考评办法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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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 (15分) |
7.1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应急健康宣教工作,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年到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开展宣教工作。 |
查阅文件及台帐资料 |
7 |
无专人负责扣2分,无经费保障扣3分;台帐不全扣2分;进社区宣教未超过三分之一,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
卫生院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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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组织和指导辖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教育工作;在至少半数以上的社区建立应急或健康相关宣教阵地。 |
抽查1-2个社区和单位进行实地走访 |
8 |
未指导社区和单位开展相关宣教工作不得分;宣教阵地建设不达标,每少一家扣2分,扣完为止。 |
注:评估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为示范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