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三改”及房屋征迁改造考核、优胜评比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虞政办发〔2013〕3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迁改造目标任务考核评价体系,加快推进三改工作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房屋征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13]8号)、《关于印发<上虞市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3]57号)精神,现将年度三改工作考核、房屋征迁改造核查及优胜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改工作考核

考核对象:为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考核内容与分值设置。总分为100分,具体为:

1)领导重视(10分)。是否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5分),三改工作是否列入乡镇街道、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5分)。

2)工作业绩(60分)。根据《关于印发<上虞市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3]57号)中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视完成情况分别计分。

其中:城中村改造为30分,旧住宅区改造为10分,旧厂区改造为20分。分单项考核,单项完成情况最高者得满分,完成量每减少10%,城中村改造扣1.5分、旧住宅区改造扣0.5分、旧厂区改造扣1分。单项得分相加为该考核项最后得分。

3)日常工作(10分)。是否按要求从4月份起按月报送三改工作完成情况,视情打分。

4)档案资料(20分)。所完成三改项目的档案资料是否完备(10分),是否按区三改办要求报送相关资料(10分)。

二、房屋征迁改造工作核查及优胜评比

核查及优胜评比对象。房屋征迁改造工作核查对象为全区各乡镇街道;优胜评比对象为完成年度房屋征迁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未完成年度征迁改造任务的不列入优胜评比。

核查及优胜评比内容。核查内容为年度房屋征迁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胜评比按年度房屋征迁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情况二块进行。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房屋征迁改造工作任务,视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2)日常工作情况。主要评比年度房屋征迁改造政策的制订、计划的提出、月度动态信息的报送、征迁改造档案工作等。

优胜评比标准。优胜评比基本分值为100分,其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80分,日常工作情况占20分。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比标准(80分)

根据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征迁改造工作专项考核得分情况,专项考核最高得分者本项评比分为满分80分,其它乡镇街道按比例计分。年度乡镇街道征迁改造工作专项考核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市委办[2013]73号)文件中对拆迁改造工作实行加减分内容考核,不再另行明确,考核依据为各乡镇街道与被征迁户签订的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的征迁房屋建筑面积,有关认定口径由区城改局另行明确。

2)日常工作情况评比标准(20分)

政策制订(5分)。除城区(百官、曹娥)外的其它乡镇街道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迁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虞政发[2012]29号),单独拟定当地房屋征迁改造政策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工作有组织、有计划(4分)。房屋征迁改造工作有组织领导机构的,得2分;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政府工作目标内容,征迁改造计划明确的,得2分。无组织领导机构的不得分;未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无计划的不得分。

工作动态信息报送(6分)。根据区房屋征迁改造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月报送动态信息,每期得0.5分。

档案资料(5分)。房屋征迁改造档案资料整齐完备的得5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视情打分。

三、考核及评优工作初步安排

年度三改工作考核及房屋征迁改造工作核查和优胜评比工作同步进行,采取先由乡镇街道、部门自报,后由考核部门核查的形式进行,由区城改局牵头,会同建设、国土、财政、农办等部门参与,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具体评比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优胜评比等级和奖励设置

⒈“三改工作考核等次及奖励。设立三改工作先进集体奖项若干名,根据考核结果,由区考核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列入年度区委、区政府表彰项目。

房屋征迁改造工作优胜评比等级和奖励设置。对房屋征迁改造工作优胜评比的结果进行排名,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设优胜奖三名,获奖名次为评比结果前三名;设良好奖五名,获奖名次为评比结果前四-八名;设合格奖若干名,为其它参与优胜评比的乡镇街道。奖金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上奖励经费由区财政负责安排,区城改局按规定拨付,具体按市委办[2013]8号文件规定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确定。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860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