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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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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率,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镇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卫生意识为目标,整合各方资源,以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农村环卫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为重点,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努力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我镇城乡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各村专业保洁员队伍的配备率必须达到100%。

    2、各村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道路、河道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日扫日清日运日净,主要地段采取10小时保洁。

    3、各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

1、各行政村建立环卫保洁站,保洁站负责人可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保洁站负责本村范围的保洁任务。

    2、加强集镇保洁队伍建设与管理。集镇街面清扫实行承包制,对承包人考核管理按相关承包合同执行。

3、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村级保洁员数量必须按在册农业人口数400:1的比例配备。村级保洁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村庄内主要道路、河道、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提高保洁实效。

4、成立镇环境卫生巡回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落实日巡回,周督导,月考评。

    (二)加快设施完善

    1、做好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村级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放1只垃圾桶或每25户建1座垃圾箱(房)的要求,配置村庄内垃圾桶和垃圾箱(房)。对村农户比较分散或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推行袋装式垃圾收集法,定量给农户发放垃圾袋,实行垃圾分户收集。垃圾箱(房)的设计和建设要规范,要求封闭式,有盖(顶)和门窗。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选址要远离主干道、河道和饮用水源区。

2、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各村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及时收集和清运村庄垃圾桶、垃圾箱(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有条件的村可统一村庄保洁员服装和工具,加强保洁员工作监督。

 

 

(三)健全管理制度。

要求各村切实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程,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各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村级垃圾收集台帐管理制度以及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定等管理制度等;加强村民自治,要求各村制定《村民卫生公约》、《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清洁户评选制度》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提高群众保洁意识。

四、考核管理

由镇负责对各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主要对各村环卫队伍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率,村庄清洁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检查。镇环境卫生巡回督导检查组负责具体考核。考核采取按月日常不定期检查和按季度定期检查的办法。考核总分按100分计算,按月日常不定期检查和按季度定期检查分别占总分50%,考核项目实行倒扣分。镇环境卫生巡回督导检查组每年根据对各村月、季度考核成绩进行汇总计算出各村年度考核成绩。

(一)组建环境卫生检查考核队伍。

1、成立镇环境卫生巡回督导检查组。由负责镇环境卫生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办相关工作人员作为成员。

2、落实环境卫生巡查队。设立一支环境卫生巡查队,每队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同时将全镇划分为集镇和农村两片,原则上要求集镇范围内必须每天(工作日)巡查一次,各行政村每月巡查不少于10次。

 

 

(二)检查办法

采取按月日常不定期检查和按季度定期检查的办法,其中:按月日常不定期检查由环境卫生巡查队实施,并根据巡查情况给出考核分;按季度定期检查由镇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小组牵头,于每季度邀请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对各村检查一次,并据实得出考核分。

(三)督促办法

镇环境卫生巡回督导检查组应及时向各村反馈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镇农经服务中心将在次年第一季度对各村环卫设施支出、垃圾清运、保洁人员工资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保洁、清运经费投入低于市镇两级环境卫生补助资金额度,且年度环境卫生考核不合格的村,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将相应扣减镇级环境卫生补助资金。

    五、奖惩措施

与村保洁经费挂钩。根据年度实际考核得分,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镇财政在市级配套资金基础上对各村每人每年再补助15元。考核得分在80-90分的,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镇财政在市级配套资金基础上对各村每人每年再补助10元;考核得分在80分的,镇财政在市级配套资金基础上对各村每人每年再补助5元。

落实环卫设施建设补助。硬件设施建设补助,垃圾箱建设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差额部份镇财政给予30%补助,具体以验收后数目为准,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项目开工前需经过实地踏堪确认)

落实奖惩措施。镇对各村环境卫生实行专项考核, 给予一定奖励。考核成绩与市对镇环境卫生年考核结果相挂钩,即镇将根据市对镇季度环境卫生考核情况,和镇对各村的检查情况综合评定。进行年度评优,设一等奖二个,各奖金1500元;二等奖四个,各奖金1200元;三等奖二个,各奖金1000元,考核合格分以下的不设奖。

六、附则

本办法由长塘镇村镇建设办负责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停止执行。

附件1:长塘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考核内容及记分表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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