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7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利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等级划分和税额标准

小城市三级:城市规划区域,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9元。根据省政府浙政发1998139号文批复,我市城市规划区面积为101平方公里,其范围为:东至白马湖东岸、童子山,西面以上三线沿线汽车专用道为界,南至梁湖、凤凰山,北至杭甬高速公路及沿329国道自杭甬高速公路至小越岭沿线左右各300

小城市四级:除小城市三级、五级土地范围以及乡行政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含沥海镇),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

小城市五级:下管镇行政区域,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

二、上述政策自201351日起执行。200822日发布的《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虞政发20083号)同时停止执行。

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组织实施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紧密配合,确保平稳运行。

                           

                                 上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852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