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实施意见》,就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着眼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以建设现代农业强市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主要平台,以投入物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利用资源化、产品供给无害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为载体,着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上虞市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成2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成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全市农业主导产品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节约型设施普及率达到7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5%以上;氮肥使用量比2011年减少8%;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2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率达90%以上;绿色防治技术推广率达3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普及率达90%以上;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72%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排泄物处理与利用率达97%以上;无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秸秆利用率达85%以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以上;农药瓶、袋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处理率达9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80%以上;主导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覆盖率达5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合理调整结构,布局产业,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引导企业提升加工规模和档次,提高农产品原料利用率和科技含量。弘扬农业生态文化,拓展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联动发展。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政策,继续做好已划定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工作。按照种养生态平衡要求和周边种植业的土地承载、消纳能力,合理安排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行“两区各主导产业与畜牧业协调发展”的畜牧业发展战略。到2015年,全市生猪饲养量控制在58.3万头,家禽500万只,草食动物3万头。
(二)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农业技术,着力减少农业资源消耗和物质投入。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使用有机肥,努力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方法和农业、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严格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加大环保饲料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畜禽清洁化健康养殖规范。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利用丘陵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扩大设施栽培、节水灌溉、肥水同灌等设施应用。加大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农机具应用,逐步淘汰、更新能耗较高的老旧机具。到2015年,全市完成标准农田质量提升9万亩,发展设施农业2万亩,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5%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0%、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氮肥使用量减少8%。
(三)大力创新新型农作制度。按照循环化、立体化、无害化要求,推广农作物间作、套作和轮作技术,创新资源环境保护、生产循环高效的农作制度。加快发展“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模式,大力探索和实行产业循环发展。虞南茶果区块,重点推广“五园”立体养殖模式,充分利用林园、茶园分层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或者在园地养鸡、养鹅、养羊,开展立体种养;虞中粮油果蔬区块,重点推广“猪—沼—作物”循环模式,对稻草、麦秆、蔬菜残渣、畜禽粪便等再利用,成为沼气能源和有机肥,配套周边种植业;北部水产粮经区块,重点推广“猪—沼—水产”循环模式,农业废弃物经发酵后产生沼渣用于水产养殖,
(四)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农业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利用价值,推广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粉碎还田等肥料化利用,青储饲喂、粉碎饲喂、发酵饲喂等饲料化利用,生物质能沼料化利用,建立农作物秸秆市场化收储利用体系。推广畜禽排泄物直接还田、有机肥加工、沼气工程等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有机肥生产企业,深入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多渠道扩大沼液、沼渣、沼气的综合利用,促进畜禽排泄物、农村生活污水等转化为清洁能源和优质肥源。支持农产品加工下脚料开发生物质蛋白、生物饲料和生物原料,减少加工环节的消耗浪费和废物排放。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建立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及其包装物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防止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支持建立病害动物收集、运输、贮藏和焚化运行机制。到2015年,建设有机肥生产企业2 家,新建沼气池
(五)大力保障农产品无害化供给。加快完善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等农业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化技术示范,提高农业标准化的覆盖面和到位率。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组织生产和订单收购,参与农产品质量认证,普及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品牌资源整合,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基地农户共建共创农产品品牌,集中力量创建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知名品牌,鼓励开展品牌农产品直销和连锁经营,建立品牌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到2015年,主导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覆盖率达5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组建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统筹协调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领导任组长。农林、财政、发改、环保、国土、科技、经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精心组织,通过健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考核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舆论宣传和示范引导。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加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宣传,引导基层和农民树立全程生态和产业循环的农业发展理念,提高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的自觉性,营造政府积极主导、农民自觉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作制度,推广清洁生产,实行废物利用,实现企域农业生态小循环;支持乡镇(板块)区域内合理生态布局、产业循环链接,实现镇域农业生态中循环;通过镇块衔接,整体构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相协调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市域农业生态大循环。
(三)加强生态循环农业的财政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其中,80万元用于农业生态循环示范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创建;260万元用于“三沼”综合利用及后续管理服务;60万元用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具体奖励补助办法,由财政局、农林渔牧局制订具体细则后实施。
(四)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加强产学研结合,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和人才资源,探索“产学研”结合模式,引导和推广应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关键技术及多种具体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努力为突破制约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供科技保障。重点推广应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能、节材、节工的农业生产技术、产业循环新型农作制度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治理技术等。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到农业“两区”创业,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为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上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