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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各类食品的社会消费比较活跃,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十分繁重,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乡实际,现就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各环节的监管,积极配合乡政府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集中用餐餐饮食品安全的指导,做好家宴申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二)加强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加强对辖区内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堂、小餐馆以及副食品店、超市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结合继续开展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针对安全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充分利用广播、网络、黑板报、宣传画、橱窗等多种宣传阵地和渠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增强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村要严格实行节假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要落实带班领导,带班期间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保证及时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正常运转。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举报投诉。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事发地村应当在2小时内将有关事项报送乡食安办,联系人:龚燕飞,电话:82912593,13858581980。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春节 食品安全 通知
抄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