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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发〔2014〕5号
为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4〕6号)和本区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暂停活禽交易,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停止全区范围内活禽交易,暂时关闭全区范围内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关停时间自
二、关闭后的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由区工商局会同各乡镇、街道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全面的清扫、消毒和封闭管理工作。
三、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关闭后在市场内滞留的活禽、鸟类,由各乡镇、街道进行处置。
四、坚决取缔各类马路市场的活禽交易行为,具体工作由区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区,暂时停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区的备案和报验,具体工作由区农林渔牧局负责落实。
六、有计划地开展对家禽养殖场、驯养繁殖禽类场所、公园等场所禽鸟类动物H7N9流感病毒的紧急监测,具体工作由区农林渔牧局负责落实。
七、暂停全区所有信鸽的放飞活动,具体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