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虞政办发〔2013〕288号《关于印发〈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控为主,控拆结合的方针,为切实改善丁宅整体面貌,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发展环境,实现违章建筑应拆尽拆,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辖区内9个村划分为9个网格,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按照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四定”落实网格延伸管理职责;以健全制度、强化宣教、成立宣传队和巡查队、搭建载体、落实责任等工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提高违章建筑监督和拆除意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控违拆违中的主体作用,有效杜绝新增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现象,为丁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宣传,强化违建拆除意识。各村通过设立宣传台、开辟宣传橱窗、印制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违章建筑整治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意义,达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二)健全制度,规范农村居民行为。要结合本村自身实际,根据各自然村、组的不同特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本村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制作标示标牌,在辖区醒目位置悬挂,用制度约束居民违章搭建行为,促进农村整体面貌逐步得到改善。同时,全面落实责任制,包干到人,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推动全乡控违拆违工作的开展。
(三)健全组织,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将9个村划分9个违章建筑整治网格区域,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乡政府成立控违拆违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配套组织,形成农村一把手负总则,包片、包区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控违拆违组织体系,做到上下联动,提高控违拆违整治效果。
(四)强化监督,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按照党员干部带头拆违的要求,率先在党员中开展声势浩大的拆违行动。以党员干部率先拆违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自觉拆除违章建筑。建立健全违章建筑监督管理机制,做到有举必究,露头就打,真正实现违章建筑零增长。
三、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按照网格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各行政村、单位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未能及时发现,导致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建成的;
2.在发现违法建设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下发执法文书的,或下发书面执法文书后,未按程序采取相应措施,任其继续建设的;
3.执法主体在调处和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不到拆违现场或散布不利拆违言论或通风报信等不积极履行职责行为的;
4.村级集体组织非法出租、买卖土地或村干部带头违法建设、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
5.其它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