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切实推进村级组织民主化进程,根据区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考评意见。
一、考评对象
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评由两部分构成,设总分100分:一是基础工作考核70分,二是民主评议30分。
(一)基础工作考核项目、设分和责任单位
1、规范化建设(20分)。
(1)工作制度(5分)。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和行事规则并上墙公布的得5分,每缺一项制度(规则)的扣1分。
(2)会议制度(5分)。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得3分,每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次得2分,每缺1次例会扣0.5分,每缺一次工作报告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3)工作记录(10分)。按要求做好履职台帐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考核责任单位:镇纪委。
2、履行监督职责(40分)。
(1)民主决策监督(4分)。根据事项提出、确定、征询、讨论、决定、实施、公开等程序,参与重大村务事项民主决策相关过程,听取民意,参与审议,督促决策结果及时公开、备案和归档。
(2)政策措施落实监督(6分)。对上级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和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扶持粮食生产、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公开情况监督(6分)。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间的及时性、方式的科学性、范围的适当性、程序的规范性,对公开方案提出补充和完善的意见建议。
(4)“三资”管理监督(9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其经营管理结果进行监督,对年度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对票据进行审核把关。
(5)工程项目监督(10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确定、招投标、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程监督,督促及时公布相关结果。
(6)廉洁履职监督(5分)。对村干部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上述6项监督,能认真履职尽责得相应项目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监督不到位,对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中存在问题未及时指出、督促改正或向镇纪委反映,被上级部门查处或引起群众信访、上访的扣相应项目分。
考核责任单位:第(1)、(6)项为镇纪委,第(2)项为镇农技信息中心、农经管理中心,第(3)、(4)项为镇农经管理中心,第(5)项为镇建设发展办、农技信息中心、农经管理中心。
3、协助、配合工作(10分)。
认真协助纪委工作得5分,积极配合村“两委”分配的工作得5分。协助、配合工作不力,视情扣分。
考核责任单位:镇纪委。
(二)民主评议(30分)
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村监委会主任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与会人员民主评议,评议分计算方法为:(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5)÷(满意票数+较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100,并按30%折算计入总分。
责任单位:镇纪委。
三、考评方法
年终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考评。一是书面总结。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二是组织考评。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按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汇总。三是民主评议。四是党委审定。在组织考评、民主评议基础上,报镇党委审定得分。五是整改落实。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落实措施进行整改。
四、考评结果运用及要求
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结果纳入村级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应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考核责任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打分。
此考评办法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