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和区征兵办《关于做好二○一四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2014年度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对象
二、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男性公民,按乡政府下发的兵役登记通知书,自行到乡兵役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目测,并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登记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
三、兵役登记地点、时间
乡兵役登记站设在乡政府二楼人武部办公室,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农历大年廿四)8:30—16:00.
四、要求
1、兵役登记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平时征兵准备,提高兵员素质,加强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利用春节期间组织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是兵役工作的改革成果。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不履行兵役义务,教育不改的,将依据《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各村认真核对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人数,并及时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及早通知外出青年回乡参加兵役登记,组织适龄青年自行上站参加兵役登记。如外出务工青年在春节前实在回不来的,可以待春节后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乡人武部联系,电话:82921028。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