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加强对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扎实做好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由乡政府聘任的各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
二、考核内容
见附表《丁宅乡各行政村食品药品信息员考核细则》。
三、考核办法
1、由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考核。
2、考核采用平时积累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办法,以平时积累为主。
3、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计分时,采取扣分和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评分办法进行,扣分以扣完本小项分值为限,对创新性工作给予适当加分。
四、奖惩办法
乡考核小组根据各行政村信息员考核得分情况,提出考核奖励意见,信息员的考核总分各设100分,按得分情况分为三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三个等级,并且对优秀者,由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称职者,原则上予以解聘。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评分的原则,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
2、被考核对象要详实、完整地向考核小组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丁宅乡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细则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