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单位 :
为积极引导系统干部职工践行“最美精神”,营造系统上下“学最美人 做最美事”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大力开展“学最美人 做最美事”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虞文明〔2014〕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系统内开展“学最美人做最美事”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围绕“学最美人 做最美事”主题,深入解读我们身边所发生的“最美”现象,剖析“最美”人物,抒发“最美”情怀,生动诠释“最美”精神的实质内涵和现实意义,引导系统上下积极践行最美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参赛对象范围
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三、征文要求
稿件要求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主题突出,观点正确,立意鲜明,内容充实,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稿件(纸质件一式5份)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局监察室方超处,电子稿件请发送至邮箱:275957644@qq.com,联系电话:82131440。
四、评选办法
征文结束后,将对参赛的稿件进行评选,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区级征文活动。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广泛组织发动本科室、单位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并择优推荐上报不少于1篇文章参加主题征文活动。
局工委、局团委、局妇委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