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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绍兴市上虞区质量强区工作考核法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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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4〕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绍兴市上虞区质量强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质量强区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根据区委、区政府2014年度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精神,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今年质量强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及其它成员单位

1.基础工作(15分)。

四大质量牵头部门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得3分;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得3分;定期开展活动,得3分;定期对推进质量强业(镇、企)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得3分;定期对推进质量强业(镇、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得3分。

其它成员单位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得5分;对照《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质量强区行动方案》定期组织工作督查,得10分。

2.联动工作(15分)。积极参加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得3分;参加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得6分;参加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督查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得3分;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做好主抓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解做好相关工作,得3分。

3.年度目标(50分)。四大质量牵头部门结合《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质量强区建设行动方案》,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报分管副区长同意后,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各成员单位围绕《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质量强区建设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得基本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4.信息工作(20分)。积极开展质量强区宣传,四大质量牵头部门每月上报强区办信息不少于一条,得12分;完成年度质量形势分析报告,得8分。其它成员单位每季度上报信息一条,全年达4条以上的,得20分。

5.加分项。创新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模式、方法和载体,对全区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发挥较大作用的,视情况给予加分。得到区委、区政府或绍兴市级有关部门表彰或领导批示的,加5分;得到绍兴市委、市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或领导批示表彰的,加10分;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表彰或领导批示的,加20分。

(二)各乡镇(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1. 联动工作(10)。积极参加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完成领导小组和各牵头单位下达的任务,得6分。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乡镇(街道、开发区)质量强业(镇、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需要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得4分。

2. 信息考核(20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季度至少上报1条工作进展信息,全年达4条以上的,得12分;及时上报的,得8分。不符合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3.日常工作(70分)及加分项。日常工作及加分项按《上虞区质量强镇(乡、街道、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细则》(附件1)组织开展。

4.年度重点工作(20分):

(1)质量强业:上浦镇、小越镇要继续支持上虞区风机行业协会、消防器材行业协会开展质量强业示范,崧厦镇要积极支持上虞区伞业商会创建质量强业示范;

(2)质量强镇:百官街道、小越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开展质量强镇(街、区)创建;

(3)乡镇(街道、开发区)质量奖:一、二类乡镇(街道)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落实基层质量奖评选。

(4)推进企业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完成22家目标任务。

具体目标详见《质量强镇(街、区)2014年度重点工作量化指标》(附件2)。

5.倒扣分: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区域内当年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质量问题,每发生一起扣5分。

三、考核程序

(一)本考核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

(二)被考核单位于11月30日前填好考核自评表,附上工作总结及工作完成情况证明材料,装订后上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由区政府组织质监局、建管局、环保局、服务业发展局进行核查、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查、评估。

(四)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和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四、结果应用

本考核得分与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质量强区建设考核得分挂钩。质量强区考核分值1分。本考核办法规定分值累计100分以上,不扣分;不到100分的,同比折算。以上考核项目的得分、扣分最多不超过该项基本分。对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1、上虞区质量强镇(乡、街道、园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细则;

2、质量强镇(街、区)2014年度重点工作量化指标。
附件1:

上虞区质量强镇(乡、街道、开发区)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细则

序号

类别

目标内容

基本分

考评方法

评价责任部门

1

组织制度建设(30分)

健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经常研究工作,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4分

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强区办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年终有总结。

4分

查阅文件资料

出台质量强业、强企若干政策和奖励措施。

4分

查阅文件资料

把质量强镇(乡、街道、开发区)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居、企业,年终有考核、有奖励。

4分

查阅文件资料,有考核2分,有奖励2分

加强对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4分

查阅培训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少1次扣2分

重视质量工作的宣传,每季度向质量强区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4分

查阅办公室来稿记录,少1篇扣1分

开展质量强镇乡、强业、强企示范创建活动,有工作方案,成效明显。

6分

查阅文件资料,有方案得2分,有推进措施和成效得4分

2

产品质量建设(12分)

实施标准、质量、品牌强镇(乡、街道、开发区)战略,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2分

查阅文件资料

质监局

每年对规上企业开展一次以上质量管理培训,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开展先进质量孵化基地、首席质量官、质量损失率统计制度。

2分

查阅文件资料及培训记录,现场抽查

开展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工程。鼓励行业协会发展,制订产业联盟标准,实施有力。

2分

查阅文件资料

推进企业建立总经理质量奖,引导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

2分

查阅实施证明文件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辖区内企业特种设备主体责任。

2分

查阅实施证明文件

建立政府负总责,从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

2分

查阅文件资料

市场监管局、农林渔牧局


 

序号

类别

目标内容

基本分

考评方法

评价责任部门

3

工程质量  建设(10分)

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的监督指导,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从源头上严把工程质量关。建设“平安工地”。

3分

查阅文件资料

建管局

加强招投标环节监管,杜绝工程肢解发包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2分

查阅文件资料

招投标监督办

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执行节能100%标准。

3分

查阅文件资料

建设局、建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鼓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争创各类优质工程奖项,提升建筑企业的品牌形象。

2分

查阅证明材料

建管局

4

服务质量  建设(8分)

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服务质量诚信工程。

4分

查阅文件资料

服务业发展局

强化服务企业标准化意识,加快企业质量管理认证,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

4分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5

环境质量  建设(10分)

积极推进“五水共治”,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和“双清”行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分

查阅文件资料

环保局

积极落实“蓝天行动”五年计划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2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完成区下达的污染减排计划、项目和工业企业年度整治任务。

3分

查阅文件资料

 

落实环境责任,通过乡镇(街道)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全面开展生态乡镇、村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

2分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踏看

环保局、农办

6

加分项

协助企业申报成功绍兴以上名牌、著名(驰名)商标、建设奖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商品免检资格。

 

新增1个国家级、省级、绍兴市级分别加4分、2分、1分

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建管局、国检上虞办

辖区内企业获得政府质量奖。

 

新增1个省级、绍兴市级、区级分别加8分、4分、2分

质监局

协助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企业主导起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分别加2分、1分

 

获得上述考核内容相关经验得到国家、省、市政府领导指示肯定。

 

国家、省、绍兴市和区级主要领导批示的加8分、6分、4分、2分,其它领导批示的减半计分。

强区办

附件2:

质量强镇(乡、街道、开发区)2014年度重点工作量化指标

乡镇(街道、园区)

乡镇(街道、开发区)质量奖

实施卓越绩效

企业累计总数

创质量强镇(街、区)

实施质量强业

新增

累计

百官街道

1

6

 

曹娥街道

3

10

 

 

东关街道

1

4

 

 

道墟镇

2

7

 

 

长塘镇

 

 

 

 

 

上浦镇

1

2

 

风机

汤浦镇

1

2

 

 

章镇镇

2

5

 

 

岭南乡

 

 

 

 

 

陈溪乡

 

 

 

 

 

下管镇

 

 

 

 

 

丁宅乡

 

 

 

 

 

丰惠镇

2

4

 

 

永和镇

 

 

 

 

梁湖镇

1

3

 

 

驿亭镇

1

2

 

 

小越镇

2

5

消防器材

谢塘镇

 

 

 

 

盖北镇

 

 

 

 

崧厦镇

2

5

 

伞件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3

10

 

合计

21

22

65

3

3

注:重点工作由强区办负责考核。每完成1项得5分,完不成扣分;没有指标的乡镇按70%计分,主动完成的相应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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