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站、所、中心):
现将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梅雨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虞安办[2014]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精神,联系自身实际,切实抓好当前梅雨期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虞安办〔2014〕15号
关于做好梅雨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据绍兴市气象台报告,目前我区已进入梅雨期,预计未来一周降水过程明显增多,雨量较大,部分地区将有持续大到暴雨。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梅雨期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梅雨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形势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梅雨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梅雨期强降水容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危化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和雨情、水情动态,重点行业领域要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一)道路交通领域。要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及时掌握气象变化趋势,提高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对重点隐患路段,漫水、易积水路段,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加强对其巡逻控制、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梅雨时节,暴雨天气多发,道路能见度低、路况差,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通报路况通行情况,提醒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注意出行安全,提示雨季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水上交通及渡口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建设工程领域。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对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要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三)危化品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民爆物品生产企业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临近山坡、河流,地处防洪区、低洼区的库房,对剧毒物品和遇水、遇湿容易起化学反应的化学物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洪、防潮措施。
(四)学校安全。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场所、学生宿舍、学校周边围墙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梅雨期特别是强降雨天气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管理,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暑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五)水库安全管理。严格水库巡查检查工作,按规定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好水库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巡查管理员24小时驻库巡查制度;严格水库控制运用,加强前期洪水管理,正确处理储泄关系;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和正在施工水库安全度汛措施,病库限制储水,险库空库度汛,并落实水库抢险预案,特别是水库下游人员转移方案。
另外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完善基础,快速反应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是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针对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的储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检验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开展事故灾害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并且要作为一项具体工作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四是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