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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横河、老百沥河“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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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4〕128

百官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西横河、老百沥河“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西横河、老百沥河“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西横河、老百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按照《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精神,结合西横河、老百沥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实施范围

    西横河起始于百官街道赵家坝终点至保驾山桥,接百崧河和虞甬运河,全长2.2公里,平均河宽30米,是区级主要的行洪排涝河道,2010年区水利局实施了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目前整条河道两边为绿化景观带。

    老百沥河起始于百官街道新建居委西横河口终点至新叶家埭村,接崧厦镇界,全长4.5公里,平均河宽 25米,是区级主要的行洪排涝河道。目前老百沥河上游段(新建居委西横河口—高速公路桥)已完成了疏浚、护岸建设,下游段(百沥河新叶家埭村口子—崧厦镇界)待疏浚治理。

    2.沿线污染源分布情况

    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对西横河、老百沥河进行了调查摸排,污染源总体情况如下:

    西横河右岸流经赵家居委、西横河小区、绿扬花园、新建居委、新世纪花园、百官四村居委、百官卫生服务中心等;左岸流经赵家居委、杜家村、高丰家园、实验小学、锦绣家园、新建居委、灵凤新村、嘉利珂大厦、五洲大厦、曼妙午后、浪漫彼岸、雷迪森大酒店、人民医院等。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主要污染源情况:沿河两岸无工业企业、养殖场及渔业养殖,有农村住户1160户,主要涉及杜家居委、赵家居委、新建居委及百官四村居委部分居民,沿河主要污染来源于住宅小区、城中村(居)及餐饮业、洗车店、洗衣店等三产行业。

老百沥河右岸流经新建居委、上百万和城、时代广场、农村合作银行、金科大酒店、星辰首府、前二村、前一居委、新叶家埭村、联新村。左岸流经新建居委、总工会、新大通、东方名都、永利大厦、尚城国际、中富大厦、前三居委、前一居委、娥江粮站、新叶家埭村。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主要污染源情况:沿河两岸无养殖场,无外荡渔业养殖户,有51家工业个私企业(其中2家企业存在生产性污水),沿河农村住户1813户,沿河主要污染来源于住宅小区、城中村(居)、行政村及餐饮业、理发店等三产行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河道的污染防治,“河长制”管理达到常态化,河道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总体水质达Ⅲ类及以上,使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三、内容及措施

1.加强对工业、三产等企业的监督管理。必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措施,对污水产生、处理、排放实行全过程、透明化监管。有生产性废水产生的企业建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无生产性污水企业的生活污水纳入排污管网集中收集处理。

2.加强对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对沿河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城中村(居),根据区政府总体规划,对生活污水采取多种措施,分步进行集中处理,无直排现象。取缔沿河两岸2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推广农业种植统防统治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对河道的保洁管理。及时清理河道障碍物,河岸垃圾及各类河面杂草和漂浮物。

4.开展河道排污口治理。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研究确定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并按照“五水共治”要求,达标排放。

5.加强河道水质的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实现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四、职责分工

西横河、老百沥河“河长制”实施工作责任主体为百官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为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城改局、党校、建设局、环保局、水务集团、农林渔牧局、水利局等为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百官街道办事处:一是为主负责做好河道主干道、支流及两岸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二是为主负责行政村(新叶家埭村)生活及其他污水截污、收集处理工作;三是作为责任主体,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河长制各相关工作。

2.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对赵家坝实施水体置换。

3.建设局:负责对城区内沿河住宅小区、单位的污水纳管情况进行摸排,同时做好排污收集支管网建设工作。

4.水务集团:负责区污水主管网的建设管理及污水纳管处理工作。

5.城改局:负责安置小区的雨污分流及纳管工作。

6.环保局:负责沿线工业企业排污排查,并定期进行水样检测,对沿线排污口进行监测、对排污行为进行处罚。

7.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沿线违章建筑进行整治和管理;负责沿线三产企业排污纳管排查,及对排污行为进行查处。

8.农林渔牧局:负责河道两岸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对河道鱼簖、地笼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水利局:负责对沿河绿化景观的保洁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百沥河下游段(百沥河新叶家埭口子—崧厦镇界)进行疏浚砌石整治。

10.规划局:配合责任单位做好河长制各相关工作。

11.党校:配合责任单位做好河长制各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31日)。完成西横河、老百沥河沿线水环境现状、污染源构成及分布状况调查。
    2.动员部署阶段(2月7日-15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3.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2月15日以后)。按照责任和分工要求,全面开展西横河、老百沥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月底前各相关单位完成河道沿线杂草、垃圾、漂浮物等清除工作,同时将深入排查的内容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住宅小区、工业、三产等污水入管网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新叶家埭村污水集中处理工作;2016年12月前按照区总体规划对城区城中村(居)进行污水集中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加强对西横河、老百沥河“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吴志育副区长为组长,百官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和区府办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西横河、老百沥河“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百官街道办事处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按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推进实施,要加强沟通、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执法,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从而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对经过勘察,排查出来需开展专项治理的项目,要按照整治计划,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报道工作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全体市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4.落实制度,严格考核。各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要建立和实施工作月度督查、通报、例会和其它各类有利于推进“河长制”管理的工作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的具体情况于每月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于次月的3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督促落实,同时按照相关考核要求予以考核。

 

 

 

附件:

1.西横河“河长制”管理实施责任分解及工作计划表;

2.老百沥河“河长制”管理实施责任分解及工作计划表;

3.西横河、老百沥河重点整治工作责任分解及2014年工作计划表。

 

 

 

 

 

 

 

 

 

 

 

 

 

 


附件下载:城区河道方案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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