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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控违拆违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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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控违拆违力度,加快推进控违拆违整治工作进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工作现场会精神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上虞区《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控违拆违整治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4〕56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完成控违拆违任务。根据市、区下达的总体目标任务,保持拆违力度不减、劲头不松,2014年度全镇控违拆除违任务以4万平方米为底数,上不封顶、多拆快拆(附件:全镇控违拆违指标任务分解表)。

2.完成“无违建”创建目标。力争到2014年底,新光、共何、前庄、内五甲、联塘、联海、杨凌湖、祝家街社区等8个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全镇“无违建”村(社区)创建达标率达到20%以上。

二、工作重点

1.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3〕170号)和上虞区《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控违拆违整治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4〕5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无违建”创建活动。以创建为抓手,借势借力,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控违拆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拆违目标任务和“无违建”村(社区)创建任务。

2.开展“一户多宅”整治。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整治工作,清理和查处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农村“一户多宅”行为,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秩序。

3.开展宗教场所整治。根据《绍兴市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拆改〔2013〕3号)和《上虞区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虞控拆办〔2014〕2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强制拆除一批、归并整合一批、集中改造一批宗教场所,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

三、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两个严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288号)和《关于印发<崧厦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方案>的通知》(崧镇委〔2014〕18 号),积极做好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切实落实“两个严禁”(严禁新增违法用地、严禁新增违法建设)要求,巩固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2.实行专项资金补助。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各村实际自拆的违法建筑拆除面积,给予村每平方米30元的拆违资金补助;由镇及上级部门帮拆的给予村每平方米20元的拆违资金补助;对“一户多宅”整治中,旧宅拆除后由村统一收回用于公益事业或统一安排其他农户私人建房的,在拆违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另行补助每平方米20元。

3.加大拆违激励力度。控违拆违专项整治与“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列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基本分为10分,未完成控违拆违目标任务的酌情扣分,超额完成拆违目标任务的,每超10%加0.3分,最高不超过3分;成功创建“无违建”村(社区)的单独加2分,并奖励行政村(社区)2万元。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责任。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无违建创建工作小组、“一户多宅”整治工作小组、宗教场所整治工作小组,分别由建设发展办、国土所和宣传办担任主抓单位。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其他相关办线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控违拆违工作。对控违拆违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及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将严肃追究责任。凡出现村干部对违法建筑瞒而不报、村集体带头违建,被督查或投诉举报经查实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镇财政、农办等相关办线,暂停该村相关项目支持。各村、社区要参与违法建筑拆除的全过程,拆前要做好动员自拆工作,拆中要做好劝说维稳工作,拆后要做好善后清理工作。镇政府和相级相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行政强拆时,相关村的主要干部、驻村指导员、联村干部必须到场协助做好劝说维稳工作。

2.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指导机制,拓展督查指导范围,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各片长、驻村指导员、联村干部要深入村(社区)督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控违拆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继续实行控违拆违各项数据 “一周一报”制度,各村(社区)必须在每周三下午4点前,将本周拆违数据上报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上报到区。要进一步做好控违拆违台账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做到数据不掺水、台账规范完整、经得起检查。

3.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镇宣传办、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控违拆违整治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发挥镇电视台、村(社区)宣传窗、黑板报、宣传标语等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村干部利用走村入户活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向群众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侵权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要重点突出对典型违建的宣传力度,做到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双管齐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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