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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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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政〔2014〕23号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省和绍兴市、上虞区关于“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切实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上虞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扎实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坚决打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定五年目标三年完成的工作要求,2014年起对全镇10个行政村,共28个自然村进行全面治理。通过整治,到2016年底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农户受益率达到80%。最终明显改变各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象,使我镇各村实现卫生整洁、生态和谐。农村污水治理计划分三年三批进行,2014年:下燕、新庄,2015年东里、管梁、洙凤、芦山,2016年联新桥、新民、振新、兴南。对10个行政村及所属自然村分别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规范化污水处理池,实现雨污分流,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坚持“高起点、接地气、贯到底”的工作要求,以区域总体规划和治水规划为先导,并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等因数,从全局和整体上科学安排各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技术合理,经济实用。按照“效率优先、维护简单、循环利用”的工作要求,准确摸清农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农村居民生活规律等现状,因村制宜,实事求是,深入分析农村生活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的自身特点,综合评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其它衍生效益,科学提出合乎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

    3、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要求,围绕改善农村水环境,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全面覆盖。

    4、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形成大合唱。要多方筹资,全方位地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村集体、农民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要工作

    1、定目标,抓时序。坚持“全镇面上全面铺开与镇里逐年重点支持”相结合,统筹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和未来任务等轻重缓急;江河流域等生态敏感程度;中心村、生态村、历史文化村建设、自来水改造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确保启动一批、见效一片、示范一方,全面推进并完成100%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任务。

    2、定规划,抓进度。制订城乡污水纳管专项规划,提出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值、技术路线图、项目书和实施时间表,逐年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到位。同时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各个环节管理规范要求。

    3、定模式,抓成效。根据我镇村庄地质地势、土壤植被、受纳水体及区域等基础条件,进行就地分散式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4、定制度,抓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加强对农户户厕的改造和雨污分离的截污管网建设,做到农村的人粪尿、洗涤、洗浴和厨用后废水等应纳尽纳、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把好治污工程设计关,选择经验丰富、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污水治理项目的单村设计或多村设计。加强统一招投标采购,对主要建设材料、具体项目设计、监理和建设施工,要进行统一招投标。加强多级质量监管,委托具有丰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进行专业监理。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全面开展施工单位预验、业主初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5、定长效,抓维护。按照治污设施日常化、常态化运行的要求,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技术特点、工程结构、处理规模等具体情况,因村制宜地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污水接入、管网衔接、终端设施等运行状况,定期报告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进水量、进水水质和出水量、出水水质。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工作,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三、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以章国琪镇长为组长,张建忠、朱建标、方向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主任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业务工作。各行政村为治污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全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多方推动”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区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行奖励补助:列入年度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按审计投资额的65%予以补助);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且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行政村,再给予一定的追加奖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未合格的,不予补助奖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创立专项基金、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农户建设积极性,出资出劳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们乡财政要配套筹措相应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相关整治村落实专项资金负责处理好有关土地征用等政策处理工作,确保工程按期进行。

    3、加强用地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网铺设、终端治理工程建设等涉及非农建设用地和有关土地政策的处理,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用地政策处理的指导和扶持,根据具体实际,区别对待,灵活处理。要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空心村”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优先用于农村治污工程建设等需要。

    4、加强服务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工程招投标和政府统一采购等,各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标准、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凡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收费的项目,原则上要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确保效率工程和廉洁工程。要加大对项目串标、工程肢解、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等现象,积极稳妥处理好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信访事件,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5、严格考核督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评比年度工作先进的重要评价指标。要加大督查力度,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采取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的形式,督促相关村落实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确保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工程按照计划进度顺利实施。

    6、加强宣传发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要充分电视、制作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上门发放倡仪书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基层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与关注,全社会来关心、理解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下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表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进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区治污办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25份  

 

 

附件:

 

 

 

 

下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表

 

 

 

 

 

序号

村名

计划治理时间

治理类型

 户数

1

下燕村

2014年

整村

240

2

新庄村

整村

355

3

东里村

2015年

整村

1558

4

洙凤村

整村

5

管梁村

整村

6

芦山村

整村

7

联新桥村

2016年

整村

1318

8

新民村

整村

9

振新村

整村

10

兴南村

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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