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区委〔2014〕4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把握加强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迫切需要,是我镇“小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隐患存仍在不少,工伤事故未明显下降,死亡事故还时有发生,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敬畏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紧抓好。
(二)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安全发展的领导和监督。党委、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党政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发展的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形势纳入社会稳定形势分析,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亲自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各级政协委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在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政协委员人选协商提名工作中,对负有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有关人选,要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列入考察内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鼓励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动员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监督。
(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有效承担起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逐年按照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法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加强对同级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办、线和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置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领域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的办、线,在许可和审批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切实承担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完善安全设施,实施安全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严格执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企业隐患自查、整改自主、责任自负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企业要定期向所属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规范、持续、有效的工作程序,推动企业由被动检查向主动排查整治隐患转变,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明确的部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实现监管全覆盖。要加强对辖区和行业领域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监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在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检查频次等方面实施动态监管,增强隐患治理的监管能力。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方法、新机制、新途径。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严格考核和事前追责,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提请上级职能部门上限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等防范安全生产较大事故专项行动,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攻坚行动,严格按照行业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等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促规范、储存企业上监控、运输企业进联控、使用企业抓监管的工作。继续推进事故多发点段的事故隐患整治,加大对客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农用拖拉机、学生接送车、货运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化生产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居住出租房屋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对各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落实重大项目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措施。全面治理天然气、城镇燃气等油气管网事故隐患。切实抓好液氨制冷、塑粉企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做好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消除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持“打非治违”与提升安全基础相结合,全面推进农村用电、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隐患治理和安全设施改造,加大“低、小、散、危”企业兼并重组和关停力度,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整治与疏导扶持相结合,通过严格供电、供气、供水和出租房、流动人口等常态化管理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协商等手段,推进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确保隐患治理、防范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查处和违法追究“五到位”,形成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每季度和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利用各种媒体,运用正反典型事例,广泛宣传和普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知识和技能,曝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一)加强产业安全风险控制。要严把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招商选资、建设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新的隐患。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扎实推进“腾笼换鸟”、“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各项举措,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压缩安全生产高风险产能。对危险性较大但又确需暂于保留的危险工艺,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达标生产,推进危险岗位“机器换人”。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强化政策引导,扎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分行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诚信建设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融合,以标准化建设达标为基本条件,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作为对企业信誉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政奖补等重要参考依据。
(三)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强化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推广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村(社区)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镇有线电视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公益性宣传,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相关教育机构要结合学生的专业学习,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把安全知识培训作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
(四)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构建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应急救援机制。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政企合作、社会参与支持的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完善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应急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为主体,依托企业建立危化品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一)坚持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制度试点,降低事故发生率。加强行政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权威。
(二)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大监管装备配备和经费保障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切实加强镇级安监队员和村、社区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落实安全监管人员。各村、社区要配强安管人员,有条件的可以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管得好。要根据产业结构特点、企业数量、监管力量配备等情况,完善细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整合社会资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扩展安全服务空间。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优势,加强行业安全协作和行业自律,逐步形成行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四)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严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和完善事故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行业禁入等综合追责的制度体系。坚持失职追责、尽职免责。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会制度,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定期对安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予以通报。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五)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约谈所辖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其当年所有评比项目的评比资格。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2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实施意见
抄送:区委办、区安委会。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