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卫〔2014〕7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今年以来,我区手足口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防控形势严峻。截止5月6日,全区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726例,较去年同期上升175%。手足口病发病年龄以5周岁以下儿童为主,全区已有多所托幼机构发生聚集性手足口病病例。为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学校、托幼机构的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学校、托幼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手足口病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防控工作的急迫性,将手足口病的防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做好校园安全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细化责任,确保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监测,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各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儿科等医疗救治力量,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呼吸道门诊的设置,做好消毒工作,提高医务人员、患儿及家属的手卫生意识,有效预防院内感染的发生。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原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进行病例诊断和报告,杜绝随意诊断,不断提高疫情报告质量;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治知识的培训,及时识别重症先兆症状,科学规范救治,避免出现死亡病例,全力做到手足口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2.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专人负责,特别是托幼机构要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必要时增加午检,建立因病缺课追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发现病例及疑似病例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排除诊断后或痊愈后方可返校(园)。一旦发现同一班级2名(含2名)以上学生出现发热、皮疹等疑似症状,迅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协助开展病例核实、调查并做好各项消毒措施。发生聚集性疫情后,达到停课标准的,应按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立即采取停课等措施,患病学生必须凭医院证明症状消失1周后才能返校。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社区责任医生及时开展手足口病社区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居家隔离病人的病情进展,指导家长落实患儿在家隔离期间的注意事项,防止社区内疫情的暴发流行。同时要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派专人适时开展主动监测,实地指导家长开展洗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早期识别手足口病重症症状,一旦发病及时隔离,同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减少传播风险。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手足口病网络报告监测,定期进行疫情分析,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对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及时开展个案调查、样本采集、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措施。
5.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做好环境卫生消毒处理
1.各学校、托幼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手足口病的流行特点,切实加强对儿童卫生知识和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倡导“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宣传图片以及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环境消毒、个人防护和基本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家长的防范意识。要讲清“可控、可防、可治”道理,做好解惑释疑工作,切实提高儿童和家长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和防护技能,消除其恐慌情绪。
2.各级学校、托幼机构要注重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工作,做好教室、宿舍和环境的卫生消毒保洁工作,要加强食堂卫生、饮用水的管理,防治食源性感染,加强厕所的清洁和管理,落实消毒措施和登记制度,确保消毒效果。并对儿童玩具、用具等进行每天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对住校学生及幼儿宿舍的被褥、衣服要放在阳光下曝晒。一旦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要迅速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各类消毒措施,特别是要对患者教室、桌椅、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
附件: 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宣传要点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