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
根据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9月15日开始,全镇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入秋以后由于气温温差变大,畜禽容易爱凉,极易引发动物疫病,加之下半年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往往成为一些病毒性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仍不能松懈。各村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抓住当前防疫有利时机,把秋防工作作为当前农业生产中的大事来抓,周密部署,宣传发动,加强防疫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秋防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确保质量
本次秋防免疫任务主要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牛羊口蹄疫的免疫注射工作,全镇从9月15日开始到11月9日前完成集中普免任务,其中9月15日至10月9日为第一阶段,主要对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进行集中免疫注射;10月10日至11月9日为第二阶段,主要开展牛、羊口蹄疫的集中免疫注射和社会散养户禽流感的第二次免疫注射。各村要坚持“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周密部署免疫工作,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
镇政府在组织队伍搞好散养动物免疫的同时,要统筹抓好规模畜禽场的自防工作,各村要将秋防任务通知书及时下发到各场,必要时组织技术培训。场主应及时到镇申领疫苗,按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同时建立免疫档案,自觉接受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经常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重新免疫,直至达标。要对不按规定开展防疫的,取消其自防资格。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防疫物资的管理,特别是对疫苗的管理,要做好疫苗出入登记和保管,确保质量,节约用苗,杜绝浪费。
三、加强监管、落实措施
各村对辖区内自防场的标准和具体单位进行审核和备案,今年原则上规定规模场常年存栏畜禽200头(羽)以上(牛20头以上),作为自防对象,但对存栏50头猪以上、有自防要求的场,根据实际可酌情考虑让其自防。监管工作重点:一是防疫前要提前将防疫通知书下发到各场,并组织防疫培训;二是要做好规模场免疫程序备案,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规模场自觉及时到镇申领疫苗,同时建立养殖和免疫档案;三是开展免疫监测,要求对自免场每年至少一次(大场二次以上)采血样监测,要逐步达到自免自测自纠,对不按规定开展自测和多次检测不合格也不及时纠正的的,取消其自防资格;四是加强对规模场的防疫巡查,督促其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对违反防疫法律法规的,不得列入政府畜牧扶持项目的申报。
四、结合秋防、搞好调查
各村要结合秋防,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各类畜牧生产的调查工作。要合理科学上报畜牧生产数据,做到不虚报、漏报,确保数据正确。
五、及时开展防疫自查,上报材料
秋防每个阶段免疫结束后,各村要在散养户免疫登记审核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对各防疫片免疫情况的检查,对存在伪造数据和免疫密度,骗取免疫劳务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秋防结束后,镇防指办将重点检查各村的自查工作。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