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2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安全用电提升工程工作,确保提升工程施工相关费用得到及时保障,近期将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2015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方式:采取查看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
三、验收所需资料:虞政办发〔2014〕227号文件附件2-7;其他工程相关的资料。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提升工程工作力度,督促各相关施工人员按工作计划稳步推进。
2.建立符合政策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筹措需要乡镇、街道配套承担部分资金,及时足额划拨到位。
3.及时汇总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及时上报工程施工进度,在1月5日之前将安全用电改造情况汇总表(虞政办发〔2014〕227号文件附件4和6)上报区提升办(区农办1619室)。
4.2014年度补助资金结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对于仍未完成施工,或虽已完成施工但未完成登记汇总工作的部分,奖补资金统一列入2015年度拨付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
201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