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9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召集人:吴志育(副区长)
召 集 人:陈学军(区民政局局长)
潘建青(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徐伟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永明(区编办副主任)
周华根(区农办副主任)
高起宏(区信访局副局长)
陈 凯(区发改局副局长)
孙云苗(区教体局副局长)
严国芳(区公安局副局长)
朱宝千(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金惠君(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 毅(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叶小群(区建设局副局长)
徐百中(区农林渔牧局纪委书记)
陆云斌(区卫生局副局长)
董志标(区人口计生局纪检组长)
陈萼娟(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旺根(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 勇(区统计局纪检组长)
徐董胜(区国税局副局长)
罗安桥(人行上虞支行副行长)
张定江(银监上虞办副主任)
倪兴荣(区金融办副主任)
徐 俊(区总工会副主席)
邹小华(区残联副理事长)
朱国华(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吴余粮(区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朱宝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 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