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谢镇政 [2014] 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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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全体机关干部:
为深入贯彻毛光烈副省长要求全力抓好年末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上虞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贮存和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虞安办〔2014〕27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4〕177号)工作要求,达到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工作目的,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贮存和使用场所安全、“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贮存和使用场所、“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督促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气体、“三合一”企业、废弃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经营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重点检查行业和检查组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气体使用领域:由区委组织员金振杰同志牵头,镇安监所负责。重点检查全镇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企业;易燃易爆气体使用场所和涂装作业场所,重点为丙烷、液化石油气、乙炔、氧气、油漆、松香水等使用及气(焊)割作业和喷漆作业;排查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管理、危险工艺现场管理和事故防范、作业安全规程建立和落实。
(二)废弃矿山领域:由城建、政法副镇长高勇同志牵头,镇城建办负责。重点检查横山、夏盖山两只废弃矿山是否存在偷挖私采,防山体滑坡、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
(三)道路交通领域:由人武部长王金兔同志牵头,新区交警中队负责。检查全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情况。强化重点路段、死亡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的违章处理。
(四)建筑施工领域:由城建、政法副镇长高勇同志牵头,城建办负责。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五)消防安全领域:由城建、政法副镇长高勇同志牵头,新区派出所、市场监督所、政法办等部门负责。强化对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木材行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的整改力度。
(六)工业生产领域:由工业副镇长张海君牵头,镇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处置、使用、运行等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和使用情况;粉尘企业通风、除尘及防火防爆安全设备设施落实情况;企业“三合一”情况
(七)烟花爆竹经营领域:由区委组织员金振杰同志牵头,安监所、市场监督所负责。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和经营、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防火灾、防爆炸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另外,由农业副镇长钟志鸿同志牵头,农办负责,做好山林防火、防汛责任地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文教卫副镇长樊金宝牵头,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做好食品药品、宗教场所等的安全工作检查工作;各行政村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全面部署,做好村属企业、场所及家庭工业点、个体经营点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四、检查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5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全面自查,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二)第二阶段:检查阶段(12月26日至2015年1月9日)
在前期排查摸底、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各办线、站所将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及上述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开展全面检查,并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问题,落实整改。
(三)第三阶段:督查阶段(2015年1月9日至1月20日)
镇安委会将采取交叉检查、跟踪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大检查力度。各企业要根据单位实际状况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委)主职干部要以第一责任人的高度责任感,切实抓好安全检查。
3、及时报送信息。各牵头办线要切实根据排查检查情况认真填报《谢塘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汇总表及总结请于2015年1月9日前上报镇安监所倪水康处,联系电话:82076128。
附件:1 谢塘镇安全生产自查登记表
附件:2 谢塘镇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3 谢塘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谢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年末 安全生产 大检查 专项整治 通知
抄 送: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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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谢塘镇安全生产自查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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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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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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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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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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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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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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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在 隐 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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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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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实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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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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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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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监所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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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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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交镇安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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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谢塘镇安全生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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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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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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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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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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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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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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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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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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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镇安监所存档,一份交被检查企业。
2、检查内容为制度及人员配备、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及危化品、隐患排查等。
3、上报时间:此表格请牵头检查的各办线于2015年1月9日前上报安监所倪水康处。
附件3:
谢塘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办线: 报送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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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单位 |
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 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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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计检查单位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 |||||
说明:此表请于2015年1月9日前报镇安监所倪水康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