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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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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党支部(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村主职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引领力,根据上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就我镇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是:以“百姓喜爱的好支书”杭兰英为标杆,通过三至五年努力,村主职干部队伍结构明显改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干部形象不断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建成一支“有正气、有本领、有口碑”的村主职干部队伍。

二、具体措施

(一)重视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村主职干部。从明确选任标准、拓宽选拔渠道、注重源头培养等方面入手,切实选优配强村主职干部。

1、严格选任标准。把“有正气、有本领、有口碑”作为选拔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职干部的重要标准。严格把握选任标准,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坚持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班子特别是村主职干部队伍中来。形成一批以年龄在45—5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双强型”干部占50%以上的村主职干部队伍。

2、拓宽选人视野。要拓展来源渠道,从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能手、经营能人、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择优选拔村主职干部,特别是要把优秀的村委会主任培养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本村暂时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通过干部下派任职、企业党员回乡任职等方式解决。

3、加强后备建设。超前谋划培养村级后备干部,通过走访、考察等途径,摸排一批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农村优秀人才,建立村主职干部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深化“三个一百”村干部培育递进计划,落实分类指导、压担锻炼、结对帮扶等措施,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培育一些村级后备干部成为村班子成员、一些村班子成员成为村主职干部、一些村主职干部成为“双强型”干部。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村主职干部能力素质。按照“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村主职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1、突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村主职干部的思想作风教育,帮助查找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村主职干部转作风、树正气。经常同村主职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提醒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营造讲团结、干实事的良好氛围。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村主职干部强化法纪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性地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对作风不正、本领不强、口碑不好的村主职干部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2、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根据农村实际和岗位需要,以“入户访谈、现场解难、用心服务、阳光议事、互助共治、精神引领、示范带动”等杭兰英“民情通”工作法为重点,加强对村主职干部依法办事、管理项目、治理村务、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村主职干部参加区以上的集中轮训,确保村主职干部届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区以上的集中培训。镇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每年对村干部组织一次以上集中培训,力争对届期内的村民代表进行一次集中轮训。鼓励村干部参加学历培训班,现任村主职干部40周岁以下、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一般都要接受学历教育。

3、提高为民服务本领。结合民情通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化村主职干部“面对面、点对点”服务群众工作落实干部走访联系机制,建立健全联网访户、分线联片制度,每位村主职干部至少联系1个网格,每半年走遍网格内农户不少于一次,每年走遍村内的党员、村民代表和困难户,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四不出村”服务规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服务平台,认真落实便民代理服务、网格联系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致富指导服务等四大机制,确保群众办事不出村、矛盾调解不出村、信息咨询不出村、致富求助不出村。

健全民主管理,规范村主职干部履职行为。坚持多管齐下、严格管理,切实规范村主职干部履职行为。

1、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健全村级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确保“五议两公开”,提升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大党务村务公开力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及时向村民公开,增强党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和村民群众的参与度。

2、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主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制约,确保村主职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村里。完善村主职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执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严控村级工程项目变更,严控非生产性开支。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村主职干部履职保证金制度。

3、强化问责预警。全面落实村主职干部“四不”公开承诺,建立健全以“承诺公开、监测督查、履诺考核、违诺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机制,促进村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对村主职干部出现决策不民主、执行不到位、服务不主动、办事不公正、难事不敢碰、廉洁不注重、村级后备干部工作不重视以及其他需要问责情形的,及时进行问责预警。

)规范考核评价,增强村主职干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考评科学、奖惩分明的考核办法,有效增强村主职干部责任意识。

1、推行目标承诺制度。村主职干部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主治村、建设文明乡村、争创先进、守住底线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经镇党委审核把关后,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强化工作督查制度。镇党委通过月交流、季点评、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村主职干部工作的日常评估。实行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村(居)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村(居)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基层党建积分制考核。对主职干部实行岗位目标考核、村主职干部基本履职金考核。围绕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的专项考核。日常评估和专项考核的结果实行台账管理,纳入年终考核。

3、完善“双述双评”制度。实行村主职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双述双评”制度,村主职干部每年年底要向镇党委和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述职述廉,接受镇党委统一考核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评议结果与村主职干部奖励报酬、评先评优相挂钩。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双述双评”。对考核结果末位且分值不到前三位均值70%的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末位的村主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减其奖励报酬。

)落实激励保障机制,调动村主职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认真落实村主职干部报酬待遇、社会保障、组织关爱“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

1、落实履职保障。健全完善村主职干部报酬统筹统支制度。根据村规模大小和工作任务轻重,合理确定村主职干部报酬总额,提高奖励报酬的比重,并适当拉开档次,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干部加大奖励力度。定期组织村主职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完善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村主职干部人生意外保险制度。

2、强化政治激励。镇党委在作出重大决策和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之前,要广泛听取村主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事关村级的重大事项,试行邀请村主职干部代表列席镇班子会议制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主职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为村主职干部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搭建平台。大力宣传村主职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形成重视主职干部的鲜明导向。

三、工作要求

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建立并落实责任制,真正把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村主职干部要认真对照《村主职干部队伍管理标准化细则》的要求做到履职规范,着力做好通民情解民忧,促民生办实事,健机制强管理,倡文明创和谐工作,坚守“九不准”底线标准。同时要扎实抓好后备干部培养、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为民服务等工作,努力提高我镇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附件:村主职干部队伍管理标准化细则(试行)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村主职干部队伍管理标准化细则(试行)

工  作  标  准

通民情

解民忧

 

严格履行《民情通网下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网格员“三个一”(每半年走访联系网格内的农(居)户不少于1次,对长期在外农(居)户每半年联系沟通不少于1次,每周向网格长上报群众诉求等信息不少于1条)职责;督促其他村两委会干部履行民情通网格员职责。

按照“四不出村”服务要求,设立便民服务平台,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创建“老娘舅”式民间调解队伍,构建村干部、驻村干部、联系片警等多方联动协作调解机制;及时掌握梳理群众信息需求,因地制宜落实服务措施,加强便民信息咨询服务;整合村内外资源,开展农技指导、农产品销售、就业创业帮扶等服务,引领群众共同致富。

围绕“六有”(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目标,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满意率不低于80%。

促民生

办实事

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五年计划、“五个一体化”工程、农村住房保障工程。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推进创业承诺实事项目: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年中,以会议形式向党员群众报告践诺情况;年末,召开由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陈述承诺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扎实做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等党委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健机制

强管理

带头执行落实好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制度,程序规范、议事高效,做到有会议记录、有台账资料。

带头执行履职在岗制度,工作日必须有一名主职干部在岗。外出离岗时间超过2天的,应书面向镇党委请假;期满后,1天内向镇党委销假。重大事项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镇党委。

认真执行好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及“三资”管理情况公开,村级党务定期公开,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应当随时公开;村级财务一般每月公开一次,集体财务来往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按旬公开。

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对上级无补助、社会无赞助、村级无实力的“三无”村级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实施;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程变更率不得高于合同价的20%。

倡文明

创和谐

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建立长效投入与管理机制,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80%以上,村庄环境整齐、整洁、卫生、规范、优美。

加强村级公共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建好一个文化活动室和一个体育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文明家庭创评率达80%以上,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遵纪守法成为风尚;落实扶贫帮困措施,农村最低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平安乡村”创建,当年无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村级信访矛盾预警调处机制,及时化解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杜绝集体访、越级访;做好社区禁毒、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争创目标

学习杭兰英“民情通”工作法

争做“三个有”干部

学习“入户访谈、现场解难、用心服务、阳光议事、互助共治、精神引领、示范带动”等杭兰英“民情通”工作法,努力做一个“有正气、有本领、有口碑”的村主职干部。力争当年度所在村年度考核处于前列,并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集体,个人获得区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底线标准

“九不准”

不承包承建或以他人名义变相承包承建本村的公共项目及涉及征用本村土地的所有项目。

不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建设。

不违反村级组织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不反对村党组织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

不发生搭建违法建筑、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开采矿山、违法轧(洗)砂等行为。

不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无理上访。

不参与赌博、嫖娼、打架闹事等违纪违法活动。

不参加邪教组织,党员干部不参加宗教活动。

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保  障  措  施

教育培养

组织开展思想作风、履职能力、谈心谈话、廉政警示、联谊学习交流等五项教育,组织村主职干部每年参加一次集中轮训。

扎实推进“三个一百”村干部培育递进计划,通过走访、考察等途径,摸排一批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农村优秀人才,建立村主职干部后备人才库,确保村级后备干部保持一定数量。落实分类指导、压担锻炼、结对帮扶等措施,提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实际工作能力。

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四项制度:(1)村级班子定期考察制度:采取“回头看”考察、届期考察及专项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级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及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察评价,考察结果作为干部调整、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基本履职金制度:采取本人预缴一定金额和镇配套的方式建立,年底由镇根据村主职干部履职情况兑现,对带头或参与上访、村级业务招待费全年列全区前十位和增幅前十位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无下限倒扣。(3)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年对辖区范围内三分之一的村进行内部审计,村主职干部离任后,及时进行审计。对群众关心的建设工程、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需要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实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布。(4)违反“四不”承诺责任追究制度:对村主职干部违反承诺情形的,由镇党委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其在限定时间内改正;对拒不整改的,视情扣减其奖励报酬并取消本人及该村集体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符合辞职情形的,及时启动辞职程序。

实行“6+X”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每年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在统一规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创收致富、环境整治、民主管理、自身建设等六项基本考核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配合完成镇中心工作、重点工程、产业发展等,以及每个村的具体情况,设置若干个个性考核指标,实施“月查、季考、年评”制度,考准考实村级班子的工作实绩。

开展“双述双评”, 村主职干部每年年底向镇党委和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述职述廉,接受镇党委统一考核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评议结果与村主职干部奖励报酬、评先评优相挂钩。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双述双评”。 对考核结果末位且分值不到前三位均值70%的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末位的村主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减其奖励报酬。

激励保障

落实报酬统筹统支,根据村规模大小和工作任务轻重,合理确定村主职干部报酬总额,并适当拉开档次。报酬总额分基础报酬和奖励报酬两部分组成,一般基础报酬不高于50%,逐步提高奖励报酬比重,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村主职干部加大奖励力度。

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任职满一年,经镇考核合格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投保缴费时间从任职年份开始,参保经费由村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推行在职期间村主职干部人生意外保险。

实施退职生活补助,对正常离任、年满60周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主任累计十年以上的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给予定期生活补助,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或在职时因违法违纪被查处而退职的不得享受。

强化政治激励,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主职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注重典型宣传,定期开展优秀村主职干部评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介,宣传优秀村主职干部的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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