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关心帮扶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形成良好的社会文明风尚,根据虞人计〔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工作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关爱失独家庭暖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关爱失独家庭暖心行动”,加强物质和精神帮扶,给予人文关怀,切实解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让失独家庭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的社会温暖,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关怀、关心失独家庭的舆论氛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建立物质关爱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建立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制度的实施意见》,向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发放好精神抚慰金、特别扶助金和关爱扶助金,使他们生活上得到保障,实现老有所养。
2.建立精神慰藉志愿者服务机制。组织志愿者队伍,联合一些公益性团体,与失独家庭结成“一对一”关爱对子,开展定期走访慰问,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服务等,形成人人参与关爱、帮助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使他们切实感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3.建立再生育辅助帮扶机制。对失独家庭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免费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和指导,主动代办生育审批服务,其自负医疗服务费用部分由区计生公益金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
4.建立计生公益关爱机制。利用计生公益金,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失独家庭给予经济上的补助。区计生公益金落实好救助名额,每年对失独家庭进行公益救助。
三、活动安排
按照“上下联动”的总体要求,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关爱失独家庭暖心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1月—2月)
1.成立“关爱失独家庭暖心行动”活动组织,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安排;
2.组织乡计生干部,开展好春节前计生公益金走访慰问活动;
3.组织乡计生干部、村计生服务员开展失独家庭对象的调查摸底、审核公示、资格确认,建立失独家庭对象档案资料,切实掌握好基础信息。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5年3月—12月)
1.组建好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引导吸收计生协会会员,组建好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工作机制。
2.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以“生育关怀,圆梦微心愿”活动为载体,开展失独家庭微心愿征集、认领、圆梦活动;对外出流动人员开展计生服务活动。
3.开展重要节日关怀服务活动。组织发动志愿者,联合一些社会团体组织,逢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对失独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调整,并给予生活家政方面的服务帮扶。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对象信息群,节日期间通过短信等形式进行慰问。
4.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以计生指导站为依托,帮助失独家庭育龄妇女提供咨询和赠医送药,对失独家庭辅助再生育对象,提供建档、服务机构预约、随访等服务,促进她们的生殖健康。
5.落实好物质帮扶。为失独家庭发放好特别扶助金、关爱扶助金、精神抚慰金及辅助生育等各类补助,同时做好区级计生公益金公益救助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梳理阶段(2015年12月)
认真做好“关爱失独家庭暖心行动”活动的总结,梳理相关活动成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长戴忠伟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戴秀兰同志任副组长,计生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关爱失独家庭暖心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方案制订、进展情况跟踪督促和总结等工作。各行政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作为、积极参与。
2.稳步推进。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排定具体项目(活动),注重实际效果,做出特色亮点。要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关心失独家庭,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掌握他们的真正需求,不搞蜻蜓点水式的关怀,注重活动连续性、实效性。
3.注重宣传。挖掘工作中好的做法、成功事例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广播等途径,加强对“关爱失独家庭暖心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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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失独家庭 暖心计划 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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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计生局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