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三改”及房屋征迁改造考核、优胜评比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4]268号)精神,在实地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评比结果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迁改造优胜奖(3名):
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丰惠镇。
二、房屋征迁改造良好奖(5名):
崧厦镇、道墟镇、小越镇、章镇镇、东关街道。
三、房屋征迁改造合格奖(12名):
上浦镇、谢塘镇、盖北镇、下管镇、长塘镇、驿亭镇、岭南乡、丁宅乡、梁湖镇、陈溪乡、汤浦镇、永和镇。
相关奖励依据上年度的标准执行。
希各乡镇街道勇于攻坚、再接再厉,扎实做好房屋征迁改造工作,为我区城镇化建设再立新功。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