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有效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各条战线中开展2014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35个,其中“五好”党(总)支部5个,各线红旗单位5个,各条战线先进集体25个。
2、先进个人80名,其中优秀党(总)支部书记2名,优秀村委主任2名,优秀共产党员35名,各条战线先进生产(工作)者41名。
二、评选条件:
1、“五好”党(总)支部的条件: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作用、强服务等“五强”措施,创建工作扎实,创建成效明显。
2、优秀党(总)支部书记条件: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成绩突出;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深受党员群众的信赖和尊重。
3、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强,成绩显著,为党员群众所公认。
4、其他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条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苦创业,廉洁奉公,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推进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成绩显著。具体由各线、办按工作性质和职责,分别确定评选标准。
三、评选方法:
1、“五好”党(总)支部和优秀党(总)支部书记和优秀村委主任的评选,由镇党委负责,在搞好行政村村级班子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评定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总)支部负责进行。在开展评比过程中,要严格按评选条件,评选结束后报党委审定。
3、其他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由各办、中心对照确定的标准负责评选。评选时,须有分管领导严格把关,评选结果报党委审定。
四、其他要求: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终不得评为“五好”党(总)支部,村主要领导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个人。
(1)违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范围之一的;
(2)三年以上连续未发展党员的;
(3)综合治理不力,出现重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4)村主要干部受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5)信访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评比工作,把它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全面认真做好年度总结,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各条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办线分管领导负责,于2月10日前将初步建议名单上报镇党委审核。
4、各基层党组织于2月10日前将《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登记表》报送镇组织办。
附: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各条战线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名额分配方案
3、盖北镇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登记表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2015-1 附3.doc
附件下载:2015-1 附2.xls
附件下载:2015-1附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