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根据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虞纪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区社机关现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已作出廉洁从政公开承诺,现予以公布,诚恳接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附件: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机关现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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