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2015年度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虞区2015年度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减少畜禽养殖污染,有效改善全区生态环境,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4〕147号)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2014年-2015年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4]192号)文件精神,2015年决定对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继续进行关停拆除,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和目标
实施对象重点为列入本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污染重、投诉多、治理不到位的畜禽养殖场也可参照执行。
整治目标是通过该区域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拆除,使整治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明显改善,并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
区政府制订2015年全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拆除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拆除工作会议进行专项工作部署。各乡镇街道根据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关停拆除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与任务职责。
2.存栏量核准阶段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农业、城建、公安、国土等人员力量对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存栏情况进行逐一入户详细调查核实,并结合2014年12月份调查数据,作为核实畜禽存栏量的主要依据。核实工作要一气呵成,不留空档,严防畜禽养殖场突击调进畜禽等违规行为发生。调查表及时上报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⒊实施养殖场关停拆除阶段(
各乡镇街道扎实组织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按“早启动、早拆除、早补偿”的要求,及早与畜禽养殖场签订关停拆除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完成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目标任务,避免时间节点到时的突击性工作,并建立实施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
⒋检查验收阶段(全阶段)
各乡镇街道负责按关停拆除进度分批严格组织验收,对畜禽养殖场的畜禽存栏量核实、棚舍拆除等验收合格后,相关资金申请报告以文件形式上报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补偿政策
畜禽补偿标准及畜禽养殖建筑(棚舍)处置按《上虞区2014年—2015年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补偿办法(试行)》等专题文件执行。养殖场存栏畜禽补偿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80%,乡镇街道承担20%,各乡镇街道在7月1日前完成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任务,区财政按总补偿资金的5%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7月30日后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拆除不再补助。
四、保障措施
⒈加强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农业、城建、国土、公安、环保等人员力量,明确职责,统一协调,集中精力抓好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⒉加强宣传发动。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的有关举措和实际意义,宣讲禁养区、限养区有关规定。各乡镇街道要着力做好区域内养殖户的统一告知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争达到群众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积极关停拆除的效果。
⒊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本次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强化联动,配合乡镇街道推进本次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区农林渔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的综合协调、政策解释工作;做好畜禽养殖场关停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资金保障和政策兑现。区环保局要强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工作,积极参与禁养区内养殖场整治。区水利局要强化水政执法监管工作,配合开展畜禽禁养区内河道沿河两侧违法搭建养殖场的处置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强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违法用地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杜绝边拆边建。区城管执法局要根据各乡镇街道要求,配合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区信访局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因畜禽禁养区关停拆除引起的矛盾纠纷,强化信访维稳信息通报。区供电局、水务集团要配合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违章建筑拆除的断电断水工作。对拒绝限时关停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由所属乡镇街道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对畜禽养殖场的棚舍及附属设施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并且不给予享受存栏畜禽处置补偿政策。
⒋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关停拆除的畜禽养殖场,各乡镇街道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拆除后处置工作,防止违法异地新建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监管工作落实到人、专人盯场,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的不良现象。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抓好长效管理工作。
⒌严格督查考核。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作为全区“五水共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实行每月通报、定期督查,并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乡镇街道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棚舍拆除情况进行核查,对上报畜禽存栏量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通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追责,并取消相关养殖场存栏畜禽处置补偿资格。
